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办联合对部分州(市)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督促检查

2026-11-06 23:35

  7月5日至9日,省机关事务局联合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广播电视台,组成2个工作组,赴曲靖、文山、保山、怒江4个州(市)、8个县(区)党政机关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曲靖市党政机关开展检查

  督促检查期间,采取随机抽取单位,突击查看现场、提问相关要点、调阅台账资料、及时反馈问题和召开通报会议等形式,对曲靖市的麒麟区、罗平县;文山州的文山市、丘北县;保山市的腾冲市、龙陵县;怒江州的泸水市、福贡县党政机关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和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体上,州(市)机关事务工作推动党政机关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节约型机关创建等工作,在健全完善配套设施、消除裸露垃圾、公厕精细化管理、洗手配套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机关环境整治、疫情防控等方面成绩斐然、成效显著,助推党政机关带头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示范引领作用。同时,针对个别县级党政机关“7个专项行动”有短板、节约型机关创建不重视、厕所“三无三有”标准有差距、“常消毒”落实不到位,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督导组及时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措施、进行培训帮带、督促立行立改,及时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机关事务管理能力水平。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保山市龙陵县党政机关开展调研座谈

  督导检查组要求,州(市)要切实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把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消毒和保洁工作做到位;把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做到位;加强巡查督查,做好痕迹管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要明确相关标识、加强宣传动员,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各级党政机关要率先行动、发挥示范,推动全社会常态化、长效化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营造起干净、整洁、优美的环境,构建起健康和谐、温暖有爱的美好家园,建设美丽云南,推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保山市人民法院查看台账

  督导检查组强调,各州(市)县(区)机关事务工作做到“三结合”,即要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与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三促进”,即促进州(市)县(区)机关事务工作职能职责拓展,促进州(市)县(区)机关事务局助推党政机关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带头示范引领,促进州(市)县(区)党政机关争创节约型机关达标创建活动有效落实。(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供稿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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