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带20万假币男子获刑10年

2026-09-29 09:33

贩卖、购买、运输假币有罪,持有和使用假币也是犯法的。日前,昆明五华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男子在电动自行车上带了20万元假币被民警查获,最终因持有假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16年11月9日中午,宋某乘坐电动自行车至昆明市普吉路普吉大村旁的公交车站台附近时被民警抓获,当场从电动自行车上查获了宋某持有的面值100元的疑似假人民币共计2011张。经银行鉴定,查获的人民币均为假币,并予以没收。

公诉机关认为对宋某应以持有假币罪追究刑事责任。宋某也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但早在2007年,宋某就因为购买、运输假币罪被其他法院判过刑,不料出来没几年又重操旧业。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面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宋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记者 赵春梅 (昆明日报)

下一篇: 【突发】云南景洪往勐海方向一客车发生自燃:车上20名乘客安全撤离无人员伤亡
上一篇: 【暖新闻】暖男赴昆为5龄童捐骨髓
相关文章